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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渔业资源 守护黄河生态 2024年黄河禁渔期暨联合执法正式启动

2024-04-03 11:11:38来源:济源网-济源晨报责任编辑:崔鑫

    “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履行禁渔期职责。”4月1日上午,示范区2024年黄河禁渔期暨联合执法启动仪式在黄河小浪底水库桐树岭码头举行。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有关工作人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小浪底水库水警、水政,渔民、群众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随着启动仪式的举行,济源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从4月1日起至7月31日结束。禁渔期间,济源辖区黄河干流及沁河等主要支流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和人工繁育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近年来,济源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禁渔期制度,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贺介绍,此次活动是贯彻《黄河保护法》和中央一号文件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之一,对进一步强化黄河禁渔执法监管、维护黄河禁渔秩序、保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随后的水上渔政联合执法检查环节,执法人员密切观察江面情况,仔细查看是否有违法违规捕捞的行为。同时,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推进黄河禁渔工作进行现场交流。

  济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郭燕介绍,禁渔期间,他们将通过水上、陆上巡查检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对重点区域和重大案件开展明察暗访,加强执法监督。对《黄河保护法》涉及的小浪底、河口村水库库区开展监督巡查,对电鱼等非法捕捞活动易发、高发水域和交界水域实行分片包干、高频巡查,必要时实施蹲守驻守检查。强化餐饮环节管理,严厉打击在禁渔期内以“野生鱼”等为噱头销售水产品,扰乱禁渔秩序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人防+物防+技防”,对违法违规案件一查到底,全力以赴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母亲河生态环境。

  “今天不吃子孙鱼,明年子孙有鱼吃。我承诺,遵纪守法、言行一致,在禁渔期做到不捕捞、不违法,身体力行,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做贡献。”大峪镇桐树岭村渔民李东风坚定地说,“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让鱼类得以恢复和繁衍,我们渔民也能增加收入。在禁渔期间,我们会封船靠岸,严格遵守禁渔制度,参与鱼类资源养护,为我们的子孙后代造福祉。”

  王贺表示,禁渔期间,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将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增强执法监管合力,打击非法捕捞,强化以案说法,进一步震慑各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并积极营造氛围,引导群众增强保护母亲河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黄河生态保护再上新台阶,共同构建鱼水相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王莉 通讯员 邓文文 )

  相关链接····· 黄河全域4月1日12时 全面进入休禁渔期

  4月1日12时,我国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开启为期4个月的休渔,至此黄河全域全面进入休禁渔期。当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联合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中国渔政亮剑2024黄河休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活动。这是贯彻落实渔业法、黄河保护法的重要举措。

  两部门强调,沿黄各级渔业渔政和公安部门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为总要求,以破解危害渔业发展的顽瘴痼疾为导向,扎实有效开展黄河休禁渔期专项执法,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两部门要求,沿黄各级渔业渔政和公安部门要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一要严打非法捕捞行为。二要强化流域分段管控。三要加强市场销售监管。四要规范垂钓监管。

  据悉,2022年4月1日起,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实行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禁渔期延长至4个月。2023年,沿黄九省(自治区)各级渔业渔政、公安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禁渔秩序平稳有序,渔业资源得到有效养护。据统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3万人次、车辆船艇1.1万辆(艘)次,同比分别增长32%和35%,力量投入持续加大;查办违法案件192起,移送司法处理案件11起,同比分别下降44.5%和75.6%,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据农业农村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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