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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娃新“郑”策 你心动不?

2023-09-06 09:41:17来源:大河报责任编辑:崔鑫

  9月1日起,《郑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启动实施。新政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综合施策,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让更多家庭“想生、敢生、愿生”。

  幼儿3周岁前夫妻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

  婴儿1周岁以前,每天给予女职工不少于2个小时的哺乳时间。每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在幼儿3周岁以前,每年(周年)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自然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各类工资、奖金照常计算、发放。多胞胎育儿假不累计,育儿假原则上不跨年(周年)结转。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托幼一体 幼儿园“托班”应办尽办

  《办法》提出,各区县(市)政府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依托社区无偿提供符合有关标准的托育用房,积极推进公办、公办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公办幼儿园、民办普惠幼儿园开办托班应办尽办。

  新生儿入户三孩家庭一次性补贴1.5万

  《办法》明确,郑州市将投入“真金白银”,实施育儿补贴制度,着力降低生育成本。政策规定,对新生儿入户郑州市的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分别一次性发放2000元、5000元、15000元的育儿补贴。

  政策规定,参保女职工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持范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并且,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独立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

  多孩家庭在郑租房、买房均享政策倾斜

  今后,在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时,对符合条件的且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已承租的家庭因子女人数增加、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原因,根据房源情况实施常态化申请、调换。

  在限购区域内,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可增加一套购房指标。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新建住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由各区县(市)制定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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