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 张桂英
我代表市纪委、市监委作如下承诺:
一、加强教育引导,凝聚政商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两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不仅让政、商双方有规可依、有度可量,更是给党员干部和企业家之间怎样打交道,指明了方向、划出了底线。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亲”“清”的深刻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加强党性修养,遵守道德规范,坦荡真诚同非公有制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要坚持纪挺法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同时,要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家在与党员干部交往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坚持界限清楚、泾渭分明,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进一步凝聚政商共识、优化政治生态、激发创业热情,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交往行为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在履职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近年来全市查处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出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暂行办法》,划出政商交往的“负面清单”,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不再任性。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和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告知书制度,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不廉洁企业及其负责人“黑名单”制度等,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经营,信守廉洁承诺,推进行业自律。同时,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在严格区分公与私和遵纪守法的前提下,鼓励党员干部与企业家正常交往,给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让改革创新者轻装上阵,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惩处问责
在反腐败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上,党中央始终立场坚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必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点决不能含糊。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对那些与党纪国法逆向而行的不法商人和贪腐官员,硬起手腕查处、狠下心来惩戒,决不姑息迁就。要坚决打击影响企业发展或项目建设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按照市委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决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坚决打掉村霸、街霸、路霸等影响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要坚持“一案双查”,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强化震慑作用。同时,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那些搞权钱交易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查处;对那些贿赂、围猎干部的不法商人,同样要依法惩办,绝不姑息养奸。
我们将在市委坚强的领导下,通过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营造我市更好的发展环境,努力打造我市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济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建设又富又美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为进一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激励全市上下持续打好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的热情和干劲,增强大家的决心和信心,12月19日上午,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2019-12-30 17:1912月27日上午,青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在市公安局召开。
2019-12-30 17:18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要节点,我们党即将迎来百年诞辰关键时刻,习近平在这次最高规格的民主生活会上,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央政治局同志提出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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