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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进行时】做好明码标价 禁止价格欺诈 严禁哄抬价格 示范区全力保障市场秩序稳定

2022-12-03 09:38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

济源网讯(记者 侯琪琳)12月1日,示范区发布《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以下简称《提醒函》),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防疫物资以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菜蛋奶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提醒函》指出,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合法守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要做好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要对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及时、全面自查,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禁止价格欺诈。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测数据显示,12月2日,示范区重要民生商品供应正常,货品丰富,价格平稳。其中,粮油价格稳定,蔬菜价格小幅上涨,肉蛋价格平稳,水产品价格平稳,未发现价格异常波动。

  “我们会根据每天的监测数据,重点检查价格上涨重要民生商品的差价率,全力以赴稳物价,守好防疫‘民生线’。”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科科长曹东辉表示,下一步,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蔬菜、粮油、肉蛋奶等重要生活物资价格走势,持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全市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

  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陈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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