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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对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实行抄告制度

2025-11-13 09:27:22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赵红媚

济源网讯 (记者 孔晨) 近日,记者从示范区文明办获悉,为强化公职人员的文明表率作用,示范区于11月11日起,对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正式实行抄告制度,抄告结果将纳入其所在单位的文明创建评估。

  此次抄告制度覆盖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和高等院校的公职人员。被纳入抄告范围的不文明行为清单明确,主要包括: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车窗抛物等;驾驶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行人翻越道路交通隔离护栏、乱穿马路、闯红灯等。占用或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私搭乱建,阻碍消防通道,遛狗不拴绳等。在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内喧哗吵闹、不遵守公共秩序,随地吐痰、随意丢弃垃圾等。在文物古迹上刻划、涂画,攀爬、触摸文物等。在践行文明用网、文明观赛、文明餐桌等方面,存在不文明行为等。

  不文明行为的信息来源多样,包括“文明创建数智化平台”的线上监控、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记录,也鼓励市民通过“文明随手拍”进行反馈,并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据悉,该制度的关键在于建立联动约束机制。公职人员个人的不文明行为,经查实抄告后,将直接影响其所在单位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的评估结果。此举旨在督促各单位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培育,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教育,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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