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出台城市建成区重柴运输管控措施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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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网讯 (记者 侯琪琳)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近日,示范区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城市建成区重柴运输采取管控措施的通告(试行)》(以下简称《通告》),决定对济源城市建成区重柴运输车辆实施禁止通行、限制通行管控措施。
《通告》明确了管控区域和管控时段。根据济源市城乡总体规划(2012年—2030年),城市建成区管控区域为北至北环路,西至西环路,南至南环路经文昌南路转入S309,东至G208经济渎东路转入东环路,至北环路所合围的区域内城市道路,以上道路除北环路(水运至灵山段)、文昌南路、S309、G208、济渎东路外均包含本路。管控时段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2025年6月1日起为全时段管控。
《通告》提出,管控时段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白名单车辆持有效的城市货车通行码,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新能源货运车辆不受通行限制。上述管控车辆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济源相关部门制定的其他交通管理规则。
《通告》明确,对违反规定进入禁限行区的管控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