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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充电太任性 法律后果很严重

2024-04-12 09:52:04来源:济源网-济源晨报责任编辑:赵红媚

  最近一段时间,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一直饱受网友关注。特别是接连发生几起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造成的火灾事件,更使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成为不少网友讨论的热点。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比2022年增加17.4%。

  为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主要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通告,提醒大家遵守法规,避免因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当引发火灾事故。

  济源各小区居民如何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市民对此有什么看法?……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增设充电桩、不定时检查…… 严防电动自行车上楼

  “我们小区以前经常有人把电动自行车推上楼充电,现在这种现象很少看到了,感觉住在这里更加安全了。”昨日,家住龙潭花园小区的李女士说,以前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数量较少,常常出现一“桩”难求的现象。为此,有些居民便选择将电动自行车推到家门口充电。

  为解决居民充电难题,从源头上制止电动自行车上楼,今年年初,物业将小区内的几处空闲地进行改造,增设了不少充电桩,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问题得到了缓解,但是仍有部分居民将电动自行车推上楼充电。

  “我曾遇到有人把电动自行车推上楼。”李女士说,虽然当时她觉得那样做很不安全,但是出于面子便没有制止。今年年初,消防部门和小区物业人员对小区电动自行车上楼进行了几次全面检查,凡是发现有电动自行车在家门口充电的,都会要求车主立即把车推下楼;发现家门口安装有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的,全都强制拆除。几次检查后,小区内电动自行车上楼现象得到了有效制止。

  “这样一来不仅更加安全了,小区里也更加整洁了,我们住得更加安心了。”李女士感慨道。

  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物业人员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公告并进行定期检查……这样的现象在不少小区上演。除此之外,很多新建小区更是直接通过人车分流、在电梯上安装梯阻系统(一旦有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电梯就会发出警报,停止运行)等方式从源头上彻底阻拦电动自行车上楼。

  泰宏天安广场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他们对小区的高层住宅楼统一安装了梯阻系统,今年出于安全考虑,他们又联系了该系统的安装公司,对系统检测敏感度进行了提高。

  “去年,我们小区在地下车库专门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开始实行人车分流。”家住时代广场附近小区的市民王先生说。

  市民下楼充电意识增强 部分小区充电仍然有点“难”

  采访中记者发现,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宣传的普及,以及不少小区设置充电桩,市民下楼充电意识也在不断增强。

  市民薛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为图方便,自己也经常将电动自行车推上楼充电,对于物业人员的阻拦常常产生质疑。如今随着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增设,尤其在不久前南京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件后,薛先生再也不将电动自行车推上楼,并且看到有邻居想要把车推上楼充电时,他还会出面制止。

  “安全第一,只要小区有充电桩,我们肯定会优先在楼下充电。”薛先生表示,以前看到有居民拎电瓶上楼,出于考虑邻里关系,他可能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不会了。“业主群里有宣传,我们要一致反对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看到就要制止。”王先生说。

  市民毕女士告诉记者,此前她曾因电动自行车在楼上充电写保证书。“当时消防人员给我讲了很多因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引发的安全事故,吓得我一身冷汗,以后再也不把电动自行车推上楼了。”毕女士说。

  不过,走访中记者了解到,虽然大多数市民能做到下楼充电,但是仍有不少市民反映充电难。

  “每天下班必须第一时间赶回家,晚一点就没有空闲充电桩了。”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晚上充电棚总是一“位”难求,好不容易找到个位置,旁边也常常堆满了车。尤其逢下雨下雪天,充电棚更是早早被占领。棚内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只是为了避雨雪,而非充电。

  “如果能设置一些供电动自行车停放的雨篷,将充电的和不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区分开,就能解决很多人的充电难题。”张女士建议。

  针对充电桩供不应求的情况,记者随机采访几家物业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供不应求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充电桩规划场地不够用,另一种是小区设置有电动自行车充电棚,但因为没有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棚,部分业主即便不充电,也把电动自行车放置在充电棚内,使得不少有充电需求的电动自行车无法充电。

  在一些老旧小区,因为设施陈旧、建设时间长,小区并没有充电桩,这就使得居民充电只能在自家车库或配套房里,甚至直接在一楼楼道里充电。采访中,一家老旧小区楼栋长对此深表无奈:“在楼道里充电存在安全隐患,不让在楼道里充却没有其他办法。”

  因违规充电引起火灾 最高或面临7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通告》规定,严禁在高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居住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得上楼入户,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安装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在其他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 李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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