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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从“头”开始

2021-09-09 10:39:21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陈亚楠

济源网讯(记者 王会)日前,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示范区创建办、示范区公安局联合下发《示范区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上牌及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电动自行车上牌及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管理工作作出进一步规定。

  根据要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及群众对电动自行车上牌,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各行业部门、各片区、各镇(街道)要集中发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市民对电动自行车上牌,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

  与此同时,示范区公安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采取协助民警执勤、学习交通安全法规等方式加强教育劝导。

  记者注意到,《通知》对媒体宣传和曝光也进行了强化。今后,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者将会被媒体曝光。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督导行动,对安全头盔佩戴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

  示范区公安局有关同志表示,电动自行车上牌、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有利于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也将进一步推动“文明出行、保护生命、从头开始”主题活动向纵深开展,不断提升济源创建工作整体水平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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