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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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村民代表,现在我们就土地流转事项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近日,坡头镇郝山村严格按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八项规范”中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流程规范,征求群众意见。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商议、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后,郝山村就2021年度土地流转事项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各位村民代表讨论、表决,形成最终决议。
“之前处理村里的事儿全凭经验和感觉,常被误解;现在有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我们严格按照流程图办事,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规矩,开展工作变得轻松多了。”郝山村党支部书记周素玲告诉记者。
村级“小微权力”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以来,坡头镇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的安排部署,在郝山村、栗树沟村开展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并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探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八项规范”,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提高解决问题的精准度,坡头镇紧盯十八大以来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对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创新形成“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八项规范”,内容涉及重大决策、采购、财务管理等事项。通过定权力、定流程、定责任,“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为村级干部行使权力划清了界限,督促村“两委”按图办事、看单履职。
“以往,村里的许多大事小事我们老百姓都不清楚;现在有了清单,许多事按规定公示了出来,我们也能第一时间了解好、参与好、监督好。”栗树沟村民王定强对村里推行的“八项规范”赞不绝口。
为便于干部群众理解和掌握“八项规范”,坡头镇还将“八项规范”梳理为“文、图、表”三结合模式,通过逐项编制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流程图,明确每项权力的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等,帮助干部理清为群众干事的思路,更为群众提供监督干部的准则,倒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基层办事效率,促进各项职能工作更有条理、更加规范,让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
与此同时,坡头镇还在试点村开展集中培训、现场宣讲、喇叭广播、微信互动等活动,对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进行立体式全方位宣传,做到“八项规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推行以来,坡头镇共对14名基层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围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党政纪处分4人,责令写书面检查5人,收回违纪款457809元。坡头镇各村按程序执行村级“三重一大”事项80余项,均未收到群众的投诉举报。
坡头镇党委书记毕强表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既是广大村干部行使权力的“指路书”,又是规范用权的“紧箍咒”,对于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前期试点工作为我们总结了成功经验、提供了成熟模式。”毕强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全面推进试点工作,推动‘八项规范’在济源落地生根,为高质量实现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记者 赵珊珊 通讯员 王爱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