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最热点 > 河南 > 正文

周口市川汇区法院退赔涉黑案件民事赔偿金173万余元

2021-01-04 17:29:39来源:河南法制报责任编辑:薛芳芳

  12月31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召开了高龙等32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一案涉及民事赔偿金退赔发布会,集中对以高龙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多名被害人进行集中退赔,退赔总额共计173.555万元。其中包括强迫交易罪的被害人陈某的财产损失143万元;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被害人西华县某中学的财产损失15万元;敲诈勒索罪的被害人河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损失12万元、夏某的财产损失2万元。  

  经川汇区人民法院判决:以高龙为首的3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主犯高龙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到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对高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予以追缴、没收,对强迫交易罪被害人、敲诈勒索罪被害人予以赔付。以高龙为首的涉黑一案受害群众多,社会影响大,进入执行程序后,区法院高度重视,经与公安机关协调,完成案涉财物交接,核实被害人身份,查找被害人的联系方式,前往被害人经营场所张贴退赔公告,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每一个能够联系上的被害人。并在第一时间对该案的被害人进行集中退赔。退赔手续一次完成,集中办理,钱款直接汇入被害人银行卡内,被害人对区法院的公正审理、快速退赔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记者程玉成 通讯员马殿力、王婉婉/文图)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