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最热点 > 河南 > 正文

依法履职尽责 严把质量关口——信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2020-11-26 11:38:55来源:河南法制报责任编辑:克盈盈

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出庭履职(右一)

信阳市检察院党组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信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高质量、快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信阳市检察院被评为2018年、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全市检察系统共有1名同志荣获省级表彰,4个单位和8名同志荣获市级表彰。

坚持政治指导确保专项斗争正确方向

信阳市两级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执法办案中,坚持政治指导原则,确保每名员额检察官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政治指导员的作用,在研究和听取黑恶案件汇报时,从是否有利于大局稳定、是否存在信访风险、是否影响检察形象、是否符合讲政治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确保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

强化制度责任夯实专项斗争组织基础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正确履行职责,确保专项斗争开展成效。一是强化制度规范。为着力解决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了《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省、市关于“百日冲刺”攻坚战行动部署,市检察院制定了《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深挖攻坚百日冲刺实施意见》,将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的审查起诉案件分别分配至市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的每名成员负责督办,进一步明确责任,挂图作战,限期办结,全面完成百日攻坚战目标任务。二是强化领导责任。通过实行领导带头办案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压实领导责任,两级检察院的检察长要担任涉黑案件的主承办人,出庭支持公诉,主管副检察长要担任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主承办人,参与和指导案件办理。进一步明确检察环节的黑恶案件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涉黑案件,检察长要担任包案领导;涉恶案件,主管副检察长要担任包案领导。所有涉黑恶案件都要确定责任办案人员,加强跟踪与督导。三是强化专班力量。坚持涉黑恶案件专班办理原则,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期间,两级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力量始终保持稳定,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和指导。市检察院从院机关各刑检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涉黑犯罪检察组,目前员额检察官达到9名,全部为部门正、副职。各县、区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员额检察官也均在5人以上,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审查起诉,做到从全院范围抽调政治可靠、精通公诉业务的干警整合成公诉团队,确保涉黑案件出庭指控犯罪有力、效果突出。

严把质量关口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信阳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好最高检提出的“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办案要求,确保精准打击。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91件778人,依法提起公诉85件847人,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一是深入落实提前介入机制。两级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到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作为办理涉黑恶案件的常态机制、基础性环节,是保证案件质量、降低退回补充侦查率、提高办案效率的有效方式。积极主动与公安加强沟通,努力实现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通过同步审阅证据材料,从庭审指控需要出发开出证据清单,说明证明目的,提出详细且理由充分的书面取证意见,共同完善证据体系,将提前介入工作实质化,力争把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侦查活动70件,主动邀请法院提前介入31件。

二是深化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涉黑犯罪检察组办案力量保持相对稳定,办案力量不断得到充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也得到有效落实。信阳市两级检察院在办理涉黑恶案件时确保司法尺度一致、办案标准统一。市检察院开启县、区检察院涉黑恶犯罪案件汇报绿色通道,共听取涉黑恶案件汇报200余件,开展实地督导40余次。

三是加快涉黑恶案件办理效率。为保证涉黑恶案件在检察环节诉讼不滞留,市检察院对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的黑恶案件制作《检察环节黑恶案件限期审结责任表》,逐案倒排工期,由专人负责跟踪案件,每周通报进展情况,非重大复杂案件不得延长审查时限。两级检察院严格规范退补的适用。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和引导,运用边审边补的方式,努力提高补查和审查效率。对需要补查的案件,必须经过市检察院统一把关研究决定。为保证案件质量,市检察院对滞留案件较多的单位重点督导,实地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逐案分析问题,帮助制订方案,推动案件进展。对涉黑案件和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案件,市检察院派专人介入案件办理,及时指导把关。

充分履职尽责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

一是以开展法律监督为指引加大追漏力度。两级检察机关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查微析疑,深挖漏罪、漏犯。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发现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仍有5名漏犯未受到处理,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将5名漏犯追诉。该案也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件。

二是以重大案件办理为突破抓好“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对涉黑案件涉案财产处置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精神,积极部署开展在办涉黑案件涉案财产进行专项清查,明确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在案件办理中,全面审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在起诉书和审查报告中充分阐述“打财断血”情况,依法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产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对存在涉案财产查扣与案件规模不成比例、证据不充分等问题的案件,提出引导侦查思路和方法,确保显性“浮财”、隐性“暗财”一网打尽。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建立台账,及时做好梳理、汇总和报备。两级检察院对已办结的涉黑恶案件开展“回头看”。

三是以检察建议作用发挥促进行业清源。全市检察机关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对案件中反映出行业领域存在的管理监督漏洞等问题,在办理案件中制发《检察建议书》66份,直指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推动消除行业监管盲点和区域乱象,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息县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某涉黑案,针对该案涉及大量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和未成年受害人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教体局、学校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加强思想教育、关爱辍学青少年、强化管理宣传、完善预防机制等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市检察院积极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对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结案件的“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落实“打、治、建”同步开展。(记者 杨占伟 通讯员 邹炀 文/图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