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3 09:31来源:济源网-济源晨报
济源网讯(记者 王峰 通讯员 张新泉)4月2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让群众办理已故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继承提取业务更便捷,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部门联动,与济源市司法局进行业务衔接,拓展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继承提取路径,持续推行住房公积金继承公证服务惠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职工按照相同比例共同缴纳的住房储蓄,在职工已故等不具备缴存条件时,缴存账户余额完全归职工个人所有,纳入遗产继承范畴。
为了更好满足群众提取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需求,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且有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可以通过小额遗产提取绿色通道,采取承诺办理的方式申请办理该业务,并对提取资金保管、分配及纠纷处理等事宜负责。
若遗产继承涉及多个继承人,且账户余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账户余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但无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可通过公证、法院途径、原单位代办等方式进行业务办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群众在继承已故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时,需办理相对应的公证手续,但公证流程产生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常给群众造成负担。
为了让群众办事少跑腿,住房公积金继承公证服务流程也不断优化。目前,市民之家公证业务办公区增设了住房公积金继承专项公证窗口。群众可以通过这一窗口,进行相对应公证业务的办理。
值得广大市民注意的是,为了让这项便民服务更有“温度”,目前公证配套服务费用已经实现部分减免。其中,公证处免费出具《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函》(以下简称查询函),继承人持查询函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查询账户余额信息,无需重复提交身份、亲属关系及死亡证明。涉及住房公积金继承的声明公证和委托公证,均免收法律文书起草费用;涉及申请办理声明公证的,根据情况减收部分费用。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群众实际需求,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更加贴近民生的服务政策,持续推进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让群众切实享受到便民政策带来的好处。”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赵红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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