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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霸凌行为 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2024-05-07 09:16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

“同学们,你们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吗?什么情况下未成年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近日,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胡向东受邀来到玉川路小学,举办“预防校园欺凌”专题讲座,并与学生互动。

  胡向东以一段校园欺凌案例视频引入主题。随后,他结合工作经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从“认识校园霸凌行为”“了解校园霸凌危害”“做到拒绝校园霸凌”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列举了学生中存在的恃强凌弱、以大欺小、威逼利诱等问题,并通过真实案例,让学生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通过正确途径解决问题和纠纷,坚决不做霸凌者,避免成为欺凌的受害者。

  “上学放学,不要落单;冷静勇敢,巧妙周旋;舍弃钱财,脱离危险;心明眼亮,牢记特点;告知师长,及时报案。”近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任鹏走进克井一中,以“防范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为学生上了一堂法治课。

  任鹏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有哪些危害、为什么会出现校园欺凌、如何防范校园欺凌4个方面展开,引导学生文明守纪,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3月份以来,66名警官、12名检察官、14名法官和14名律师被聘任为112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助力校园法治建设。目前,示范区已举办法治教育专题讲座60余场,还通过制作法治宣传短片,开展法治教育征文活动,举行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演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等,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推动法治教育入脑入心。

  “我们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做到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示范区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局将继续加强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青少年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有尺度,教育有温度。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学法、尊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下一步,济源政法机关将持续延伸司法职能,不断深化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本报记者 张佩佩 通讯员 赵琪琦 崔丹)

责任编辑:赵红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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