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09:34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1年8月31日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韩轩同志的提请,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决定:
卫云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胡向东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建忠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赵攀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曹英涛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高庆忠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
苗丹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苗苗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晋豫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副庭长;
徐晓蕾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东升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牛延强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田家恺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席顺义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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