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8 11:08来源:济源网-济源晨报
工农检察通讯员任命书
济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通讯员聘书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可以说,90年的人民检察史,就是人民检察事业同党的事业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
1931年,在白色恐怖险恶环境中,在红色政权萌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同年11月,在红都江西瑞金,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宣布成立,部长是中共一大代表何叔衡。1934年2月,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更名为“工农检察委员会”,主席是项英。苏区建立了巡视员、工农通讯员队伍,与工农检察委员会密切联系配合,确保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监督权利,这与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一脉相承。
回望济源红色检察史,无数鲜活的画面定格在长长的人民检察史上。现摘取其中三个片断,与您共享。
片断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建议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的违法犯罪发生,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到了新的高度。
与之相呼应的是,当时的济源县检察署办理的第一起案件,竟然也是打击性侵、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1950年9月,刚刚成立的济源县检察署,仅有的3名同志还没有稳定下来,就接到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赵某丰涉嫌猥亵案。赵某丰利用担任县立第一高中教师的便利条件,先后对班中8名未成年女学生实施了20余次猥亵,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济源县检察署果断将其批准逮捕,撕下了其披着教师外衣侵害祖国花朵的面具,打赢了济源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仗。
片断二:打“虎”记
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预防三个部门职能整体转隶监察委前,积极“打虎拍蝇”,留下了一串闪光的足迹。之前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可见一斑。
不同的是,早期的济源检察史上,也曾打过一只危害红色政权的“虎”。1951年1月,成立尚不足一年的济源县检察署,配合公安、法院开展镇反运动,首先抓了白涧村的“黄老虎”。“黄老虎”系顽固土匪伪队长,从1946年开始,先后杀害我军干部战士、民兵、群众10多人,同时还抢夺枪支、手榴弹等。济源县检察署迅速查明案情后,在白涧村召开群众大会。群众冒着大雪,前来控诉“黄老虎”的罪行。时任检察长的杜荣枫宣布将“黄老虎”批准逮捕,后判处死刑。在珍贵的老照片上,我们可以看到年轻的前辈检察官在公诉席惩恶扬善、热血铸就检魂。
片断三:发展检察通讯员
近些年,检察机关建立的检察室、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社区联络员、涉农联络员等制度,实际上是传承了工农检察时期的工农巡视员、工农通讯员和后期的检察通讯员等制度,无不体现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使命担当。
据《济源县检察志》记载:1951年10月,刚发展的检察通讯员就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思礼区通讯员反映,法院处理原某的婚姻诉讼不当,济源县检察署建议法院予以改判;同年11月,该区通讯员反映勋掌村村长捆绑妇女,济源县检察署立即给予查处;梨林区通讯员检举该区副区长(区公所)贪污救济粮,也查证属实。到1954年,全县反映线索46条。
此后,检察机关运用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法宝,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广泛聘请检察通讯员,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同一切反革命分子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有力维护了检察权的行使。(王荣香 刘柳)
责任编辑:陈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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