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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济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

2019-01-29来源:济源网责任编辑:学慧

为建立健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日前,我市正式印发《济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规定,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级别,旨在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黄色预警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

橙色预警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

红色预警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启动。

备注:AQI指的是城市空气质量指数。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且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预警发布

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指令或我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会商研判意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黄色预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批准橙色预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红色预警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

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 24 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当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调整到相应级别的预警。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当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

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信息发布相同。

应急响应分级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Ⅲ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生活。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应当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Ⅲ级响应减排措施。工业和信息化、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各工业企业(含采暖季错峰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在我市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再减排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环保部门负责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机动车减排措施。公安部门负责依照重污染天气限行《通告》,对重型、中型货车及工程车等闯禁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城市建成区及市环保部门会同市住建部门确定的其它区域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和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

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等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住建、交通运输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我市实际执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控制。

其他措施。农牧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规定。住建部门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食药监部门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公安部门严格落实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严格督导相关企业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规定。供电公司严格落实管控企业电力调度。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停止作业。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责任追究。

Ⅱ级响应措施

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在我市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再减排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15%以上。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发展改革部门协调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制发电,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

机动车减排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可减免公交乘车费用。公安部门扩大重型、中型货车及工程渣土车等限行区域。

其他措施。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Ⅰ级响应措施

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污染浓度(AQ1日均值达到500时)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

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在我市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再减排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机动车限行措施。公安部门负责实施力度更大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特殊公共保障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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