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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中院列出今年执行标的:7.16亿元

2018-11-19来源:济源网-济源晨报责任编辑:何岛

  济源网讯(济源晨报记者 王志斌)执行标的7.16亿元,罚款20余万元,限制出境4人,拘留13人。这是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源中院)今年的执行成绩单。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打响以来,济源中院强化担当,勇于作为,在提升执行效率、丰富执行手段、创新执行模式中下功夫,以执行实施组为先锋,精心谋划、精确布局、强攻智取,突破了一个个执行难题。

  攻坚克难 圆满执结6.7亿元大案

  2007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向济源市济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借8.19亿元,用来建设太澳高速公路济源至晋城段。合同约定,如济晋高速公司不能按期偿还本息,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将依法提起诉讼。2016年5月20日,由于济晋高速公司未按约偿还借款本金1360万元,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同年7月8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依法提起诉讼。2016年1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济晋高速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支付6.7亿余元。

  2017年2月,济源中院受理执行此案。因被执行人修建的济源至晋城段高速公路是我国重点公路二连浩特至广州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涉及群众出行。执行中,承办该案的执行局副局长王纪玖很是用心,不只考虑案件本身,每一个决定背后的影响也都提前预见。由于案情复杂,案款的利息和罚息3名执行人员就埋头计算了3天。济源中院先对济晋高速公司一部分账户进行冻结,保证其正常运行,然后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后决定将济源至晋城段高速公路进行整体拍卖,很快引来了第三方公司的收购。此举受到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一致认可。9月7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的6.7亿多元执行款全部到位。

  铁腕治“赖” 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11月14日早上5点30分,济源两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打响初冬扫“赖”第二仗。执行人员在衣柜里揪出了一名躲藏起来的“老赖”。其实,在执行过程中,经常碰到被执行人逃匿躲藏、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执行人员总结出了三个关键时间节点来寻找被执行人。“一是凌晨被执行人还没起床的时候;二是晚上被执行人回家的时候;三是春节、中秋节等节假日的时候。”执行员谢高峰说,“我们经常早上出门的时候家人还在睡觉,晚上回去的时候,家人已经睡着。累点儿没什么,我们的工作就是守护好公平正义的防线,维护好当事人的权益。”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如何,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每当接手一个案件,为确保万无一失,执行人员都会将被执行人信息根据住址、执行标的、案情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归类整理分析。他们经常“5+2”“白+黑”,自愿放弃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执行员苗伟说:“老百姓胜诉了,拿到手里的只是一张判决文书,我们要让它变成真金白银,用行动来维护司法权威,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年终岁尾,济源中院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作为法院的重点工作来抓。执行人员表示,下一步,将重点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对恶意欠薪行为强力执行严惩拒执。济源中院派专人查找涉农民工案件的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集中对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涉及履行能力不足的被执行公司及个人,优先保障对农民工工资的兑现,对于拒不执行判决方面,将会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沟通,一方面坚决支持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刑事自诉或依法公诉;另一方面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将欠薪不还的“老赖”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原标题: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组:实现公平正义的 “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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