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网济源网

关于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和防火安全工作的通告

2018-09-21来源:济源市人民政府责任编辑:何岛

为切实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和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以禁烧促利用、以禁烧促安全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有关要求,现就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和防火安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镇(街道)要把秋季秸秆禁烧和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禁露天焚烧秸秆,鼓励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养畜、能源转化等综合利用技术。建立以秸秆利用促防火、以强化空气监测监督促防火、以安全生产促防火、以严查严究促防火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作用,进一步提升秸秆禁烧技防水平,保障秋收、秋种、秋管顺利进行。

三、对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环境保护局会同农牧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发生大面积着火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进行处理;发生烧树毁林现象的,由林业部门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2018〕24号)要求,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引导群众自觉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农业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农牧、农机等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指导群众搞好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等技术的推广应用,清洁田园,美化家园,营造生态、环保、安全的发展环境。

五、市农牧局牵头,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农机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消防支队等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强化督导检查,共同抓好秸秆禁烧各项工作。市政府将通过新闻媒体及时通报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对禁烧工作组织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单位予以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应责任。

举报电话:0391—6633271 0391—6633994

2018年9月12日

视频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