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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紧盯“开学第一餐” 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大门”

2018-09-07来源:济源晨报责任编辑:

  又是一年开学季,2018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设施设备重新启用,从业人员更换频繁,校园食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点,于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18年全市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广大师生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大门”。

  自查自纠 严防食堂食品安全

  紧盯开学“第一餐”

  济源晨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该局早部署、早行动,从8月23日开始,就组织对全市各大、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1公里区域内的餐饮单位、商超、校外托管场所开展自查自纠,严防食堂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留到开学“第一餐”。

  夏秋季节温度高、湿度大,细菌繁殖迅速,食物易腐烂变质,是食物中毒事件的易发、高发季节。新学期开始,学校食堂面临设备重新使用、新聘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欠缺等问题。市食药监局按辖区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校外托管场所经营者会议,部署宣传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学校及校外托管场所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利用“餐饮考核APP”加大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力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议,要求其按照国家总局新修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政食安办〔2015〕6号)关于自查自纠制度的有关要求,逐条逐项对照自查。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内部自查,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学校食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求其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要及时报告。

  突出重点 开展全覆盖检查

  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大门”

  济源晨报记者了解到,我市有学校食堂290余家,有部分学校采用集体配餐。此次专项检查,对于餐饮环节,将对采取集体用餐配送形式进行供餐的学校,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校领导陪餐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对假期后重新使用的工器具和餐饮具等做好清洗消毒,对食品仓库全面排查清理;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新聘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指导、监督学校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食类食品,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使用发芽土豆,严禁各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针对流通环节,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经营店登记证;二查是否按照许可范围销售食品;三查是否销售“三无”、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四查是否按规定配备和使用设施设备;五查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特别是“5毛食品”进货查验情况;六查是否存在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食药监管部门将和教育主管部门等一起,继续加强对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食药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学生食品的抽检频次和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记者 王兴辉 文/图)

  (原标题:紧盯“开学第一餐” 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大门” 市食药监多措并举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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