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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天坛南路大型货车停车场应尽快取缔

2014-07-10来源:济源网责任编辑:

《免费货运中心缘何变成大型货车停车场》后续报道
相关部门:天坛南路大型货车停车场应尽快取缔

    7月9日,本报对天坛南路一大型货车停车场的演变过程及其带来的弊端进行了报道。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要求,中心城区不允许设置大型货车停车场。那么,这个位于中心城区的大型货车停车场该如何处理?7月9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应尽快取缔该停车场。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市区大型货车停车场隐患大,应被取缔

    “这个大型货车停车场的存在对城市交通有严重的安全隐患。该停车场位于中心城区地带,大型货车进出该停车场,易造成中心城区道路损坏和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了强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结合我市现在的发展实际,建议取缔天坛南路的大型货车停车场。”市公安交管支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晋锋说。

    “停车场设置之初,天坛南路的车流、人流并不密集,大型货车的通行对该路段交通影响还不大。”晋锋说,现在,大型货车经过的黄河大道与天坛路交叉口东侧行政事业单位密布,西侧企业聚集,这个路口已经成为车流、人流密集区域。

    中心城区不允许设置大型货车停车场、禁止大型货车违反规定进入市区等规定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基准要求。晋锋说,我市已经明令禁止大型货车在环城路以内通行,确实需要进入市区的应办理入市通行许可证,且应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

    晋锋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已经向停车场下达了取缔通知,并将在一定期限内,把该路段的“货车通行标志牌”改成“货车禁行标志牌”。“我们将以宣传教育为主,如果停车场相关人员不配合,我们将汇报给上级部门,对停车场相关人员进行严厉处罚。”晋锋说。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停车场所属公司已经同意取缔,但车主工作仍需做

    作为停车场曾经的管理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二级机构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现在是什么态度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组书记赵红玲说,这个大型货车停车场最初是其单位下属的货运中心,后来改成私人公司。2005年后,由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货运中心成了城市轻型货车停车场。建设之初,这个停车场的位置还不在城市中心区域。但是,现在这个地方已经是我市车流、人流的密集地段。这个大型货车停车场的存在确实不合时宜。大型货车在此地段造成的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

    “我们已经和这个停车场所属的隆安公司进行了沟通,并且把取缔通知送达该公司。该公司考虑到现在实际情况,同意把这个停车场取缔。但是,隆安公司面对的难题是,许多车主不同意现在取缔。”赵红玲说,车主担心停车场被取缔后,没有合适的停车场地。据了解,目前这个停车场停放的大型货车有百余辆。

    赵红玲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正在和隆安公司协商,努力做好这些车主的思想工作,同时尽量协调,为这些车主在环城路外找一个合适的停车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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