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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出台办法守护古村古韵

2026-05-27 10:23来源:济源日报责任编辑:陈亚楠

  济源网讯 (记者 薛芳芳 通讯员 赵晓瑞) 近日,济源印发《济源市传统村落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化举措留住古村风貌、传承乡土文化,推动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

  《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济源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而成,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的认定、规划、保护和利用等相关工作。其中明确,传统村落是指形成较早,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列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应予以保护的村落。

  《办法》明确了传统村落保护应遵循的原则,即规划先行、统筹指导,整体保护、兼顾发展,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在传统村落的认定和申报方面,《办法》明确,村落主体形成较早,传统建筑风貌完整,整体格局保存良好,保持传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等其他能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可以参与认定为传统村落。符合上述传统村落认定情形的,由镇政府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经市政府同意后,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名录。

  在保护与发展上,济源将按照“一村一档”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对传统建筑、古桥、古井、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实行挂牌保护,划定不同保护区域,实行分类管控,明确保护范围内禁止性行为,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工作,扶持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发展乡村旅游,促进传统村落与当地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据了解,《办法》还对规划编制、法律责任等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全方位制度支撑。《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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