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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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28日济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郑磊检察长所作的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愚公移山谱写新篇、两高四着力做示范”奋斗目标,围绕“1+5+N”战略布局,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济源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