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济源人 > 第一发布 > 正文

致广大网友的一封公开信:依法禁售烟花爆竹,共护济源蓝天安全

2025-12-30 12:13:54来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责任编辑:克盈盈

尊敬的网友们:

  临近年末,网络平台出现通过微信、抖音等渠道非法兜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严重违反济源示范区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现特此警示:济源示范区范围内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均属违法,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惩,情节严重者或将面临拘留乃至刑事责任,这个元旦难免在拘留所度过!

  一、济源烟花爆竹管控政策: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

  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济源全域全时段禁止生产、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此项规定基于《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具有明确法律效力。2023年以来,济源通过网格化巡查、智能监控(如“蓝天卫士”)及群众举报等多重手段强化监管,2023-2025年春节期间即查处行政案件70起、刑事案件3起,行政拘留58人。顶风作案者,必将付出法律代价!

  二、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边界与法律责任

  线上销售无论形式均属违法

  在朋友圈、微信群、抖音等平台发布销售信息(即使仅提示“送货上门”),或通过直播引流、同城配送等方式交易,均涉嫌非法经营。案例表明,福建康某某因抖音直播销售烟花爆竹获利6.5万元,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违法后果严重

  行政责任:无证销售烟花爆竹,可处2万—1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刑事责任:非法经营数额超5万元或违法所得超1万元,即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

  连带责任:转发销售信息者均需承担法律责任。

  三、举报机制与奖励:全民监督共筑防线

  济源已设立“110”举报电话及属地镇政府专线对查实的非法生产、销售、运输行为给予奖励。2022-2025年通过群众举报收缴烟花爆竹13162箱。请广大网友积极参与监督,勿让违法者逍遥法外!

  四、郑重告诫:守法过节,勿触法律红线

  烟花爆竹非法流通不仅污染环境、引发安全事故,更将个人前途置于险境。济源警方已加强重点时段(如元旦、除夕)巡查,对物流点、出租屋、废旧厂房等开展突击检查。切勿心存侥幸,一时贪利可能换来终身遗憾!

  平安祥和的节日需你我共同守护。让我们自觉遵守法规,选择文明、安全的庆祝方式,携手维护济源的蓝天净土!

  举报电话:110(济源示范区公安局)

  济源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可通过12345热线转接

  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8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