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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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网讯 (记者 张佩佩 通讯员 张红艳) 1月10日,记者从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河南省近日印发《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济源全面落实通知精神,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加强对大龄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
该政策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至2039年12月31日,对人员范围、支付标准、申领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以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需到外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根据本人意愿,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手续后,在外省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