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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一问一答(二)

2023-01-04 11:05:00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建伟

  一、问:超市食品从业人员数量,仅指从事食品经营相关人员还是超市所有从业人员?

  答:超市食品从业人员数量是指从事食品经营相关人员数量。

  二、问:农贸市场是作为一个整体分级吗?还是农贸市场和其内部经营户分别分级?

  答:农贸市场内的经营户,根据获证情况进行分级,可实行分片包保、集中督导。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视情况纳入包保。

  三、问:零售药店同时经营保健食品,作为微型食品销售企业,还是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答:原则上按照各地包保主体分级标准进行分级。但考虑到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风险程度、专业要求等,以销售药品为主兼经营保健食品的经营者,可按照C级或B级进行分级,层级对应由乡(镇、街道)或县(市、区)包保干部进行包保。

  四、问:养老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参照一般餐饮服务者还是学校食堂分级?

  答:各地结合该类食堂用餐人数、风险等级等具体情况,按当地分级标准灵活处理。

  五、问:部分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照料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怎么划分?

  答:各地结合此类单位用人人数、风险等级等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六、问:有的企事业单位食堂人数300~500人,非营利机构,没有营业额(比如监狱食堂),该如何分级?

  答:各地可参照同等规模的单位食堂等分级标准,结合实际予以分级。

  七、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经营收入不属于同一档时,怎么分级?

  答:各地应结合实际,参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印发《意见》的包保主体分级原则,合理统筹制定本地包保主体分级标准,然后进行分级。在包保比例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原则上就高不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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