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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济源优化营商环境再发力 多项措施助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2022-11-28 11:12:39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陈亚楠

济源网讯 (记者 黄一冰 通讯员 王云)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日前,《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通知》提出22条举措,聚焦不同采购主体的责任,全力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向纵深发展。

  强化预算管理和执行,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通知》指出,严格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采购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采购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对经费需求大或者测算难度大的采购项目开展预算评审,并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估,将评审、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申报、调整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赋予采购人自主采购权,充分发挥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规范采购需求管理,加强信息公开,严格履约验收,严把采购质量关。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一方面,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采购预留份额,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实行价格评审优惠,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至10%提高到10%至20%。另一方面,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强化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支持,运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此外,《通知》还要求,依法依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依法答复询问质疑,准确发布采购信息。

  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强化专家业务培训,严把专家入库关,加强评审专家日常培训,促使专家“术业有专攻”、评审更规范。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查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推行市场公平竞争,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告知评审得分及未中标(成交)原因。健全完善电子化采购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条款制度,放大政府采购政策功效,助力解决供应商融资贵、资金不足等问题,切实降低供应商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政府采购主体的失信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管理机制,推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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