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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2-07-08 10:38:33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陈亚楠

济源网讯(记者 黄一冰 通讯员 贺磊 )7月5日,记者从示范区人社局获悉,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示范区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具体调整办法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 1 年每月增加1.3 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 15 年的按 15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本人 2021 年 12 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 1%计算增加。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部分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据悉,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示范区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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