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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2022-05-14 09:41:12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克盈盈

  济源网讯(记者 秦磊 通讯员 李广亮 王晶)记者日前从示范区医保局了解到,今年5月起,示范区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相关制度正式施行,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政策进一步规范完善,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也作出相应调整。

  记者从近日出台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了解到,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救助对象调整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并新增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扩展了对支出型困难人员的救助。

  《意见》显示,医保救助制度衔接更紧密,坚持“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同等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待遇。规范完善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对象调整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其大病保险起付线较普通居民降低50%,分段支付比例较普通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记者同时了解到,《意见》对大病患者在参保资助、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倾斜救助等方面也做了具体规定。按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分类设定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救助比例、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救助,不得重复救助。此外,每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根据济源公布的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行适时调整。

  《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补齐制度体系短板、促进乡村振兴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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