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济源人 > 第一发布 > 正文

关于一名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紧急提醒

2022-04-02 10:53:45来源: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责任编辑:克盈盈

  4月1日,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外地协查函,通报我市姚某3月31日与新冠肺炎阳性病例许某、李某同乘G860次列车07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姚某,男,22岁,现住址:沁园办事处玉川路园丁苑社区,已完成2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姚某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1日、4月2日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身体无不适症状。

  经流行病学调查,姚某活动轨迹如下:

  3月31日

  15:30由合肥南乘坐G860次列车,19:30到达洛阳龙门站,后乘坐朋友杨某私家车(车牌号:豫U46886),于21:20回到济源。21:20-23:00与朋友在御驾街鼎记小龙虾吃饭,23:00左右到御驾皇庭快捷酒店住宿,当天未再外出。除吃饭外,全程佩戴口罩。

  4月1日

  6:00-6:20在御驾同心街东段何记优质胡辣汤就餐,餐后乘坐出租车(车牌号:豫UT3619)回到家中;10:40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做检测核酸,后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到济水办事处狄庄村口和朋友王某碰面;11:10-12:14与朋友王某一起在济水大街中段狄庄村口老马家牛肉汤就餐,餐后乘坐出租车(车牌号:豫UT2918)返回家中;16:30左右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到御驾皇庭快捷酒店休息;19:30左右下楼,在御驾文化路与同心街交叉口烧烤摊位买烤肠,19:47乘坐出租车(车牌号:豫UT9180)到狄庄村口,和朋友王某一起步行到周园路三十六味龙虾馆;20:20-22:40与朋友在周园路三十六味龙虾馆吃饭;22:40左右接到社区电话,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回家取生活用品,24:00左右骑行到党校集中隔离点。

  请上述时间段内与姚某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尽快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报备,自觉进行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到示范区新冠肺炎救治中心(汤帝路与南环路交叉路口东,电话6611611)就诊,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群众,近期国内疫情快速蔓延,形势异常严峻,防控工作来不得半点放松,请大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同时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后积极接种加强针,构筑全民免疫屏障,有效阻断疫情发生和传播。

  济源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