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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药品

2021-09-08 10:11:11来源:济源网-济源晨报责任编辑:克盈盈

  济源网讯(记者 王兴辉)9月7日,记者从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示范区解除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止咳”药品的管控政策,实行实名购买登记上报制度,督促零售药店引导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有序就诊。

  据悉,为配合做好示范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次专题会议精神、省药监局通知要求及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17号公告,济源解除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止咳”药品管控政策,并实行实名购买登记上报制度,督促零售药店引导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有序就诊。

  当天上午,记者在沁园路一家药店看到,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已经全部上架。该药店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通知后,他们公司旗下的所有药店就开始陆续上架“四类”药品。目前,“四类”药品上架销售已经恢复正常。

  不过,市民如需购买退烧类、止咳类药品,必须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退烧药可以买了,但是购买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向我们出示身份证,并留下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信息。”济水大街一家药店的导购员告诉记者。

  “‘解封’并不意味着‘解防’。”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李国立告诉记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济源将继续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实名购买监测管理。相关部门在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发挥“哨点”作用,做好购药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并按辖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建立发热病人“早报告”制度。

  同时,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济源将同步强化网络销售药品监管,重点监测监管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的“四类”药品情况;对不按规定销售相关药品的经营者,要采取链接下架、限制销售等措施,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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