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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1-09-02 09:34:55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克盈盈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1年8月31日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韩轩同志的提请,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决定:

  卫云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胡向东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建忠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赵攀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曹英涛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高庆忠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

  苗丹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苗苗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晋豫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副庭长;

  徐晓蕾同志任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东升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牛延强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田家恺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席顺义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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