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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城市建成区餐饮业露天经营、店外经营的通告

2021-05-12 09:25:43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克盈盈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城市经营秩序,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治城区餐饮业露天经营、店外经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两侧、重点区域、家属楼院周边。

  二、整治时间:5月10日至10月10日

  三、城区各餐饮商户必须在店内经营,严禁店外摆摊设点、露天经营,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从事餐饮加工或店外就餐活动。

  四、城区各餐饮商户严禁从事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店外烧烤行为。

  五、城区各餐饮商户要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严禁在门前洗刷餐具、加工食材,严禁乱泼污水、乱倒垃圾,做到门前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无垃圾。

  六、凡在城区内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店外经营的摊点和商户,自通告之日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清理物品和设备,确保卫生秩序的干净整洁。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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