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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2021-03-23 16:25:26来源:济源市人民政府网责任编辑:克盈盈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石迎军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的落实方案和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每季度末,各责任单位要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局将对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8%。(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以上。(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农业农村局)

7.城镇化率提高1.3个百分点左右。(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8.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

(一)强力推进十大工程

9.开工建设人民医院东院区项目,拟设置2000余张床位,按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单位: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玉泉街道办事处)

10.开工建设济源产教融合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满足2万名本科生办学要求。(牵头单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单位:职业技术学院、轵城镇人民政府)

11.开工建设文化(篮球)小镇项目,打造以篮球运动和中原文化体验为核心的特色小镇。(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轵城镇人民政府)

12.开工建设济源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集商业、娱乐、体育、文化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设施。(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沁园街道办事处)

13.开工建设清源古街项目,建设文化展示街区,配套酒店、休闲广场等设施。(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轵城镇人民政府)

14.开工建设沿太行高速等4条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全力打造“三纵三横一环”的市域高速公路网。(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开工建设客运枢纽站及黄河大道西延工程,高品质打造促进产城融合、城乡发展的交通通道。(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轵城镇人民政府)

16.开工建设引黄调蓄工程,蓄水量78万立方米,为城市生态用水和农业灌溉发挥重要作用。(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轵城镇人民政府)

17.开工建设中国白银城国际时尚产业园项目,打造集总部办公、工业旅游、产品展示于一体的高品质工业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虎岭高新片区管理办公室)

18.开工建设小浪底荣盛一品原乡项目,发展集生态廊道、高端会晤、健康旅居、休闲度假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高端文旅产业。(牵头单位:小浪底北岸旅游度假区发展中心;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坡头镇人民政府)

(二)扎实开展项目攻坚

19.继续坚持领导分包、集中开工、重点项目建设周例会、观摩点评等制度,深入实施“5163”工程,全年实施项目500个,突出抓好16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00亿元。(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建立项目谋划储备“1+N”机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度,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联动推进机制,提升有效项目储备数量。(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1.持续加强土地收储,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持续开展“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虎岭高新片区管理办公室、玉川片区管理办公室)

22.坚持从严从全源头管控,优化要素供应,制定产业准入目录,针对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环境容量等刚性制约,制定要素利用评估办法,精准调配要素供应。(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3.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让利政策,密切关注国家阶段性政策调整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完善政策措施,努力为企业创造稳定有序的发展环境。(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4.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要素成本、税费成本、综合成本,促进企业降本增效。(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税务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

25.深入开展“四项对接”,解决企业政策落地难、订单接续难、资金融通难、要素保障难等现实问题。(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持续开展“两个健康”提升行动和“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工商业联合会、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7.继续办好“企业家沙龙”,倡树企业家精神,加强企业家培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工商业联合会)

(四)培育提升消费能力

28.实施促消费计划,利用节假日开展“促消费”“购物节”等活动,释放居民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9.实施放心消费街区示范工程,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系统改善建筑风貌、提升环境景观、改造夜景灯光,在5个街道分别打造一条示范街区。(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济水街道办事处、天坛街道办事处、沁园街道办事处、北海街道办事处、玉泉街道办事处)

30.培育发展电商经济,积极推进网络零售、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等线上消费,鼓励发展“夜经济”“小店经济”,打造新兴消费业态。(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31.完善农村流通体系,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32.加快餐饮业转型发展,积极引进知名品牌企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33.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民政局)

(五)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

34.坚持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制度,强化对经济运行先行指标的监测,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关注经济结构、质量、效益变化,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35.坚持“电量日监测、价格周报告、运行月分析”机制,做好大型企业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完善“企业服务110”系统,靠前调度,有效调控,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发展。(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36.坚持工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持续深化“三大改造”,实施“设备换芯”“机器换人”,大力开展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巩固强化有色产业的优势地位,壮大提升钢铁、化工产业的实力。(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37.强力推进中国白银城、钢产品深加工产业园、纳米材料产业园等项目,延续优惠政策,完善配套设施,瞄准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加大招商力度,加快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更新换代。(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虎岭高新片区管理办公室、玉川片区管理办公室、沁园街道办事处、思礼镇人民政府、五龙口镇人民政府)

38.积极发展食品饮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基础较好的产业,突破新技术,发展新产品,强化协作配套能力,提升产业规模和质量,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份额。(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39.围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管理云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快5G、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打造工业互联网城市。(牵头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

40.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加强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完善旅游要素供给,创新旅游产品服务,提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水平,发展山水观光、森林康养、中医药养生等健康养老产业。(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41.完善布局、整合资源,大力发展工业物流、快递物流、农村物流,加快保税物流园区、柿槟零担物流等项目建设,全面完善物流运营体系。(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农业农村局、克井镇人民政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2.继续办好2021年穿越壮美太行国际徒步大会,争取举办山地马拉松赛、森林步道论坛等更多的高水平赛事活动。(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林业局)

43.推进供应链金融、中介服务、科技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家政、物业、体育休闲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三)强化创新驱动作用

44.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实施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整合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45.大力实施重大创新工程和科技攻关工程,加快新兴产业技术研发,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推进技术研究中心、检测中心等平台提质升级,深化与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之间的产学研合作,打造济源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综合平台。(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46.加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整合创业孵化资源,构筑完善的孵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集聚培育工程,完善激励机制和科技评价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推进园区平台建设

47.提升产业集聚(开发)区建设水平,强化“亩均效益”导向,开展“百园增效”行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强服务配套功能,全面推动产业集聚(开发)区“二次创业”,积极争创国家级开发区。(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虎岭高新片区管理办公室、玉川片区管理办公室)

48.加快服务业“两区”建设,推进商务服务、科技研发、会展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吸引白银首饰加工、金融服务、互联网等行业龙头企业入住,带动关联产业健康发展和产业链延伸。(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虎岭高新片区管理办公室、玉川片区管理办公室)

四、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打造高质量发展载体

(一)持续完善城市功能

49.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强特色街区建设,加快实施东环南延、南环东延等16条道路新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全面提升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0.完善城乡住房体系,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1.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星级评定活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2.统筹利用空闲土地、边角空地,建设临时停车场、立体停车场、生态停车场,缓解部分区域“停车难”问题。(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3.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快第三水厂配水管网建设,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增各类管网37公里,加快市政污水主管网向平原区域延伸,实现平原区域管网全覆盖,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加快建设济东新区

54.按照现代城市规划建设理念,高点定位、高效推进,高标准建设济东新区。统筹地上地下,高质量推进道路、供暖、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布局现代化市政设施体系。(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5.强力推进新区重点项目,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加快金融服务、商务办公、文化创意等产业入驻,吸引高端要素集聚,打造城市会客厅和新的增长极。(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大力优化城市环境

56.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开展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推进蟒河生态廊道建设,打造蟒河沿线绿道体系,建成济源植物园,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7.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连通龙河、珠河、盘溪河等水系,加强堤岸绿化美化亮化,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生态质量。(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8.启动垃圾分类工作,试点覆盖3万户以上。(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9.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留住城市记忆。(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60.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全面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持续开展城市“四治”,着力解决“脏、乱、差、堵”问题。(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

(四)推进济洛深度融合

61.积极融入洛阳都市圈建设,在交通共联、产业共建、文旅共兴、生态共保、服务共享、金融共用等方面寻求更多合作。(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金融局等有关单位)

62.做好济洛快速通道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呼南高铁豫西通道,开工建设小浪底库区港航工程,完成南太行旅游公路建设,着力打破空间壁垒,借势借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63.落实五年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责任单位:扶贫开发办公室)

64.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建立防止返贫监督和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的监测和针对性帮扶。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多渠道促进就业,继续谋划实施龙头企业“联镇带村”产业扶贫项目,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责任单位: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65.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建设高标准农田2.9万亩,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2.3亿公斤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66.以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为方向,大力发展种子繁育、高山蔬菜、优质烟草、富硒林果、生态养殖和特色种植等六大产业,培育壮大阳光兔业、丰之源核桃、瑞星农牧等农业产业化集群,持续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区域性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重点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等乡村振兴平台创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67.规范提升发展农民合作社,加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68.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供水“四化”、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9.深化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市建设,推进农村小微水系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配套,建立户厕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等管护机制,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70.加快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乡村服务能力,打造高品质特色小镇。(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1.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提升乡风文明程度。(牵头单位:文明办;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2.完成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65公里。(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73.推进“一镇一精品”工程,分类打造特色亮点,积极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幸福美好家园。(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74.巩固扩大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激发农村内在活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增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75.扎实推进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先行试点和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

76.健全乡村建设体系,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多元化乡村治理组织体系。(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司法局)

六、持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一)深层次推进改革攻坚

77.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快国资国企改革进程,深化产权组织结构改革,转变国资监管方式,整合有效资产,分类注入投融资公司,支持投融资公司做强做大,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78.扎实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三个一”改革,不断放大“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价”“联合审验”等改革举措集成效应,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79.实施信用信息归集扩面、管理提质、应用赋能“三项行动”,深入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

80.充分发挥济源海关对外开放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相关部门涉外服务功能,设立统一的涉外服务窗口,推动建立大范围、宽领域、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81.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省“四路五区”战略,积极拓展新兴市场。(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82.高质量开展招商引资,创新招商方式,积极走出去,举办招商活动,强化产业链协同招商、商协会招商、以商招商等。增强招商针对性,瞄准济源产业发展方向,加大对产业链核心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的引进力度。(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83.加快发展“楼宇经济”,调动各镇、街道招商积极性。(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84.加强跟踪督导,提高项目落地率。(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三)高标准打造营商环境

85.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市场主体最强烈的期盼,制定实施“1+16”营商环境专项提升方案,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

86.强化服务意识,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企业服务监管氛围,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政府服务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87.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

88.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证照分离”,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构筑高质量发展屏障

(一)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

89.出台济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90.深入实施环境治理提效、经济结构提质、生态功能提升、国土绿化提速“四大行动”,全面加强黄河及其主要支流自然湿地保护治理,完成黄河湿地生态修复50公顷、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营造林2.28万亩。(责任单位: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1.加强小浪底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高标准打造沿黄北岸生态廊道。(牵头单位:林业局;责任单位:坡头镇人民政府)

92.高标准打造沁河生态廊道,规划建设沁河湿地公园。(牵头单位:黄河河务局;责任单位:梨林镇人民政府、五龙口镇人民政府)

93.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打造森林康养基地2个、森林特色小镇1个、森林乡村15个,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2.6万亩,造林6.45万亩,森林抚育2.8万亩,确保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森林蓄积量逐步增加。(责任单位:林业局)

94.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南引黄河水,北调沁河水,统筹做好水资源调度,保障蟒河、湨河等城区水系基本生态流量。(责任单位:水利局)

(二)大力推进节能降碳

95.及时跟踪国家和省节能降碳政策,研究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大低碳、碳交易和碳中和工作力度。(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96.探索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和区域能评制度,全面推行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聚焦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行动。(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97.编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危废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98.制定绿色发展意见,抓好静脉产业园、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清洁能源,倡导低碳生活,推进绿色发展。(牵头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三)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

99.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大型装备化改造等根本性环保治理工程,完成豫港焦化关闭退出,做好柴油货车管控、扬尘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工作,从源头治理环境污染,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0.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河流“清四乱”、河湖(库)“三污一净”等行动,加快河湖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力度,实现“长治久清”。(责任单位:水利局)

101.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八、切实加强民生保障,提升高质量发展实效

(一)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102.提升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启用妇女儿童医院,完成中医院二期扩建,启动人民医院东院区、二院综合病房楼建设,提升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103.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实施北部供水工程和玉阳湖工业供水工程,启动邵原镇和南部岭区供水工程,扩大思礼、承留、克井等区域公共供水管网覆盖面积。(责任单位:水利局)

104.提升城市供热保障水平。新增供热面积285万平方米,改善供热面积215万平方米。(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5.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扩建玉川路、天坛路小学,新建和改建教师周转宿舍500余套,启动农村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106.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7个,惠及群众5000户2万余人,同步规划实施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

107.加快蟒河生态廊道建设。开展蟒河西一环向东至济源界、龙河、盘溪河、湨河等30公里水系治理,为群众提供水清、岸绿、景美的滨水休闲健身带。(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108.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完成山区五镇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建设,落实“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垃圾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9.实施旅游惠民活动。济源市民凭身份证可享受王屋山、五龙口、济渎庙、黄河三峡等4个景区免门票优惠政策。(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0.打造“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建设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市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让老年人乐享居家养老。(责任单位:民政局)

111.实施“明眸皓齿”工程。逐步推进中小学教室照明智能化改造,为全市所有适龄儿童实施免费六龄齿窝沟封闭。(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12.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聚焦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时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的发生,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稳定扩大社会就业

113.继续做好援企稳岗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多渠道灵活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1600人。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00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4500人,新增返乡创业2300人。(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4.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监察,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快健康济源建设

115.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116.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按疾病分组付费。(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

117.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启动人民医院“三甲”医院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扩建等工作。(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

118.发展体育事业,倡导全民健身,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五)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119.实施全民参保攻坚行动,持续扩大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社保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120.深入推进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水平。(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121.推进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筹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责任单位: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122.落实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促进青年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共青团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委员会)

123.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当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单位:民政局)

12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富士花园二期公租房6栋638套,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125.扎实开展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综合治理,新建玉泉实验幼儿园,开工建设济源一中附属中学,启动济源四中迁建、济水一中改建前期工作,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126.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强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支持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提质培优行动和“双高工程”,深化产教融合,打造职教品牌。(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职业技术学院)

127.倡树良好师德师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128.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七)传承弘扬优秀文化

129.深入挖掘愚公移山精神时代价值,打造济源特色文化品牌。(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30.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责任单位:文明办、创建办)

131.完善三级文物保护网络,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32.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新建城市书房15座,持续做好“舞台艺术送基层”“戏曲进校园”等演出活动。(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33.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突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等内容,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八)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134.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和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持续做好“一村(格)一警”“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居、社区)一专职调解员”全覆盖,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万人次以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00场(次)。(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

135.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单位:司法局)

136.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责任单位:信访联席办公室)

137.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暴力恐怖活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责任单位:公安局)

138.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力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事故。(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139.加强预警监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40.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双拥共建等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1.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责任单位:民族宗教局)

142.支持外事、侨务、对台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等有关单位)

143.加强统计、史志、档案、气象、水文、地震等工作。(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史志办、档案局、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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