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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级法院发布黑恶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发挥审判职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1-01-28 10:12:18来源:河南法制报责任编辑:克盈盈

1月26日,郑州市中级法院发布了郑州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本报今日刊发部分案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法院系统共受理一二审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43件,一审案件结案率100%,二审案件结案率99.42%,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社会秩序和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郑州市有6个案例先后入选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例。

案例1

王某庆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基本案情

1999年以来,被告人王某庆陆续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在开封市多个地点开设电子赌博游戏室牟利。2006年以后,在部分公职人员的包庇、纵容下,该犯罪组织的赌博产业不断壮大,逐渐形成了以王某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王某庆开设赌场长达20余年,开设赌场44处,为长期操控赌博产业,豢养打手,成立“护场队”,巡逻护场,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开设赌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裁判结果

荥阳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庆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对部分被告人处以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

典型意义

王某庆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审判,不仅使58名被告人受到相应的惩罚,也对意图以电玩为幌子实施开设赌场犯罪的潜在犯罪分子形成极大震慑,对整顿电子游戏厅行业秩序、净化当地社会环境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

案例2

段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基本案情

2016年以来,被告人段某等人注册成立贸易公司大肆实施“套路贷”犯罪。该犯罪组织在没有放贷资格的情况下,通过QQ、微信、网络平台等途径发布虚假借款广告,以“现金贷”“手机贷”“校园贷”等为幌子,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该组织先后实施诈骗、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虚假诉讼、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数十起,致使发生在校大学生辍学、自杀未遂等严重后果,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

裁判结果

郑州市惠济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段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五十二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对其他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零两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对部分被告人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处以罚金。

典型意义

以段某为首的涉黑组织诱骗在校大学生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而后软硬兼施,胁迫被害人还债,赚取高额利益。“校园贷”犯罪案件严重侵害在校学生人身、财产权益,甚至引发恶性后果,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一直以来都是人民法院从严打击的重点犯罪。

案例3

段某连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基本案情

2011年,被告人段某连通过拉票贿选手段担任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后,打着“为村民谋福利”的幌子,命令组织成员煽动、带领村民入驻据守辖区企业,通过堵门、阻工、殴打、辱骂等方式强行承揽工程,逐渐形成以段某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通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称霸一方,先后有37名群众遭受暴力殴打、威胁恐吓,4家店铺被打砸,3家企业被霸占,公安机关出警近40次。2011年至2020年,该村群众集体或单独上访100余次。

裁判结果

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依法对段某连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期,并对部分被告人处以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通过该案审理,铲除了基层的黑恶势力,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对以后基层党组织在管理和人员选任上严把党员、村“两委”成员入口关,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王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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