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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检察院:深挖严查 精准打击黑恶犯罪

2020-11-30 09:28:39来源:河南法制报责任编辑:克盈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濮阳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强化政治担当,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案件办理,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该院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8件99人,提起公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219人,移交犯罪、“保护伞”线索103条,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该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濮阳县检察院严格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涉黑案件标准统一到省级层面、涉恶案件标准统一到市级层面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黑恶案件都诉得出、判得了。该院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大伟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集中、高效、有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该院党组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从快、从重审查逮捕、起诉,确保案件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在办理王某涉黑一案时,该院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一名主管副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办案组成员,裴大伟6次听取案件办理情况,并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发表意见,为案件顺利办理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能力保障。

针对黑恶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濮阳县检察院加强与其他政法单位的协调配合,对于公安机关以涉黑涉恶立案侦查的案件,涉黑犯罪检察组全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帮助侦查机关解决证据问题。重大案件在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前,召开案件研判会,统一执法思想,为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做好准备工作。同时,该院党组要求严格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依法办案,既防止人为拔高,又避免降格处理。截至目前,该院改变案件定性4件66人,追捕漏犯15人,追诉漏犯2人,确保了打击的精准性,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

濮阳县检察院把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质量、效果,特别是深挖“保护伞”线索情况,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指标。郑济高铁濮阳县段施工期间,某村村主任郭某甲和支书郭某乙二人与村两委成员开会后,组织村民拦截项目部供料车辆进出,强行向送料车辆收取费用,逐渐发展成阻碍高铁建设的恶势力团伙。在濮阳县法检两院的努力下,涉案的28名被告人全部依法获刑。此外,该院在办理王某涉黑案件中,共发现“保护伞”线索11条。其中1名公安民警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提起公诉,8名公安民警受到党政纪处理。

同时,该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以案释法”宣讲活动,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教育性的案例,深入乡镇、办事处、村街开展警示教育,震慑犯罪,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线索,持续营造“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社会氛围。(记者 李梦扬 通讯员 麻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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