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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作战 秘密调查取证 郑州警方打掉一家族式涉黑恶犯罪团伙,33人获刑

2020-11-10 14:37:49来源:河南法制报责任编辑:克盈盈

2018年国庆前夕,郑州市公安局接到省公安厅指令——赴漯河市侦办漯河市源汇区刘某华等人涉嫌黑恶案件。接到任务后,郑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9·30”专案组。郑州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牵头,新密市警方配合,第一时间抽调警力进驻专案组在漯河市设置的办案点。

目前,该案33名涉案人员全部依法获刑,主犯刘某华获刑24年,并处罚金189万元。

秘密取证

抵达漯河后,专案组的各个小组以取证为中心,相互配合,调查收集刘某华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

因犯罪嫌疑人刘某华系漯河市汇源区三里桥村的村委会主任,专案组成员全部秘密进入三里桥村走访相关受害人员,并利用各种信息对涉案人员进行分析研判,收集刘某华团伙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侦查初期,村里群众迫于刘某华的淫威,无人敢说实话。功夫不负有心人,侦查员们终于掌握一条线索,村民李小海(化名)被刘某华手下殴打一案浮出水面。2014年3月29日,刘某华想低价收购李小海的厂房所属土地,遂带领儿子刘某和团伙成员田某某、陶某某等20余人来到李小海的保温材料厂内,大肆打砸,并对李小海一家三口暴力殴打,十分嚣张。后经法医鉴定,李小海一家三口分别为轻伤、轻微伤。据此,专案组迅速确定7名首批抓捕对象。

周密布控

为确保抓捕成功、万无一失,2018年10月3日,郑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义中赴专案组指挥抓捕行动。

第一个落网的是刘某华的儿子刘某。为确保抓捕成功,侦查员在抓捕之前数次化装侦查,摸清楚刘某的活动轨迹。10月3日抓捕当天,前后经历4小时奔波,行程近300公里后,民警最终在郑州市金水路与紫荆山路交叉口一酒吧内将刘某抓获。与此同时,另外一组抓捕力量在市汇源区三里桥村抓获该犯罪团伙的重要组织成员田某某。

10月6日,专案组组织警方针对刘某华掌控的三里桥村委成员进行抓捕行动,一举抓获潘某某、潘某长、张某安、张某彦、陶某亚5名重要嫌疑人。

几名重要嫌疑人到案后,专案组立即调整工作重心,将主要精力放在审讯上。经过专案组一年多的努力攻坚,该团伙剩余的20多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到案。

依法判决

警方查明,刘某华为牟取经济利益,在2008年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三里桥村村委会主任。随后,刘某华不断笼络村两委委员,培植亲信,逐渐掌控了三里桥村党政基层政权,俨然成了村里的“土皇帝”。其子刘某直接听命于刘某华,并笼络招募10余名社会闲杂人员充当打手。

刘某华等人以某置业公司、某绿化公司、某商贸公司等企业为幌子,采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相继垄断了三里桥村土方、石料工程,并涉足房地产开发、宾馆、KTV、餐饮等业务,非法获取巨额利益。刘某华还指使田某山等村干部伪造拆迁附属物,骗取国家补偿款3000万余元。

以商养黑、以黑护商,以刘某华为首的犯罪组织团伙横行乡里、为非作歹10余年,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治安及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4月,郑州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一百八十九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刘某华的儿子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陶某亚等31人分别被判处九年至两年不等刑期。(记者 宁晓波 通讯员 王洪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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