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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2020-08-21 09:59:26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克盈盈

济源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关于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按照《济源示范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五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要求,济源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决定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8月18日至10月18日

  二、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东至东二环,西至西环,南至南二环,北至北环)

  三、整治重点

  (一)城市经营秩序。全面取缔未经批准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骑门经营、流动经营等违章行为,严格规范城市经营秩序。

  (二)落实“门前四包”。按照“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的有关要求,通过执法带动、各方联动、曝光驱动、问责推动,切实提高责任单位和商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自觉性。

  (三)户外广告。对陈旧、破损及公益广告设置数量不足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路名牌等进行集中排查整治,确保设置规范、整齐、美观、内容健康,与街景相协调。

  (四)违法建设。坚持对违法建设“零容忍”,严肃查处城中村私搭乱建、未经批准私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破墙开门、开窗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车辆停放秩序。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商场门店门前非机动车辆随意停放、占用盲道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维护公共秩序,方便市民出行。

  (六)市民不文明行为。对市民在公共场所乱扔乱抛、乱吐乱倒、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不文明行为实行严格管理,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对阻挠、妨碍城市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交由司法机关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济源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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