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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不误”

2020-02-15 14:19:28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建伟

  济源网讯 (记者 秦磊) 企业开复工是新的一年济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分,只有工业经济发展才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足够的物质保障和资金支持。近期,济源的企业开始陆续复工复产,如何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生产两不误?在2月14日示范区召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赵金刚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

  工业企业要严格按照“抓防疫促生产、不防疫不生产”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本企业疫情防控的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层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从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导、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层层夯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网,每个层级都要明确工作责任,压实各项任务,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同时,示范区工科委专门成立了综合协调、物资保障、车辆管控、企业督导、复工复产、高管返济六个工作组,并充实企业督导组人员力量,实现已开工重点企业全覆盖,每日不间断、不定时对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巡回督导检查,重点督导企业“六个是否”落实到位,即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是否到位、员工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防控物资配备是否到位、公共场所消毒消杀是否到位、企业进出人员健康检测是否到位、隔离人员严格管控是否到位。

  发布会上还强调,各属地政府要充分认清目前疫情严峻形势,切实加强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科学调度、细致工作,确保科学防控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怎样履行审批程序等企业关心的问题,赵金刚介绍,济源示范区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了企业复工复产的时间、审批程序和复工条件等。

  工业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后,由企业提出复工复产申请,实行分级审批,其中30家重点工业企业由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审批,其他工业企业由所在片区管理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后,报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备案,未经审批的企业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同时,在产的工业企业和拟计划复产复工的工业企业必须严格做到企业主体责任到位、工作场所防疫措施到位、防疫物资配备到位、食堂宿舍卫生管理到位、上岗员工疫情筛查暨健康检测到位等“五个到位”。

  记者了解到,济源疫情防控期间除了15家重点工业企业正常生产外,其他工业企业2月9日在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后陆陆续续开始审批复产复工,截至目前已有双汇食品等23家企业复工复产,其他大部分企业正逐步有序推进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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