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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战“疫”示范区将严打五类违法犯罪行为

2020-02-09 16:25:50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建伟

  济源网讯 (记者 何岛) 2月8日,记者从示范区召开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示范区将严厉打击五类妨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这五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一是故意隐瞒疫病疫情、不隔离的行为,刻意隐瞒接触史和症状,不接受观察,不隔离,不回避别人,有可能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二是确诊或疑似病例拒不接受隔离治疗,恶意传播病毒的行为,相关人员和单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不配合执行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是编造、故意传播与新冠肺炎有关的恐怖信息的行为,将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四是泄露他人隐私的行为,可能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五是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行为,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所得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以非法经营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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