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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变身“大法官” 实操演练学法律

2019-09-27 14:56:23文章来源:济源网-济源晨报责任编辑:李亚红

“模拟法庭”现场

济源网讯(记者 王志远)“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相关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9月24日,一场生动的“模拟法庭”课在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拉开序幕。

与以往开庭不同的是,本次“模拟法庭”中的“书记员”“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公诉人”“法警”“犯罪嫌疑人”等均由青少年扮演。大厅内,几百余名济源一中的学生进行了旁听。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肩负国家强盛、民族兴旺、社会进步的责任。”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马虹雪介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生活环境,是每一位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要深入开展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偌大的法庭,威严、庄重、神圣。“请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公诉人入庭……请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当一切就绪后,审判长向被告人提出,“请被告人向法庭报告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等基本情况。”

本次“模拟法庭”围绕青少年抢劫案件进行公诉、辩护、审判。济源一中学生家长吉女士的女儿在本次“模拟法庭”中扮演了“书记员”的角色。她说:“由学生亲自参与扮演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被告人等角色,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能更加近距离地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

济源一中2018级30班的学生郑皓月身临其境,切身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她说:“以前,总觉得法律是枯燥的,离我们很远。通过观看这次‘模拟法庭’,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随后,“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在由“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审判员”对本案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后,宣布闭庭。

作为“辩护人”的李欣原此时松了一口气,她笑着说:“我现在才明白奥特曼不是正义的化身,法律才是。”作为“审判长”的段松涛在整个庭审中都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他说:“审判长在庭审中要把握全局,我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感、神圣感。”

“‘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是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和济源一中共同开展的系列活动,旨在让青少年通过亲身体验庭审活动,明白法律对其自身及整个社会的意义,切实达到普法目的。”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翟宏伟说,“今年是第四届‘模拟法庭’,我们将持续举办这样的活动,让青少年在生动、丰富的‘模拟法庭’中学法、懂法、用法,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原标题:(第四届“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举行 青少年变身“大法官” 实操演练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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