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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广大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

2019-06-20 10:09:25文章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李鹏鹏

让广大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 - 济源网数字报

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强调,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提高农民主体意识,鼓励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管理,注重典型引路榜样带动,让农民感觉到有地位、有荣誉、受尊重,更加自觉地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农民既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也是乡村振兴的建设者。历史证明,中国农村改革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最基本的经验就是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

近年,我市先后被列为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市,并承担了多项全国、全省农村改革试点任务,去年又被确定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市。这其中同样离不开广大农民的实践与创新。可以说,农民是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农民的事情,就要发动农民一起干。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把乡村振兴战略一步一步往前推进。

切实提高农民主体意识。只有充分相信农民、依靠农民,给农民更多的自主权,才能最大限度调动农民大胆实践、大胆创新的积极性。要把发动农民、组织农民、服务农民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引导农民树立“乡村振兴,责无旁贷”的责任意识,“乡村振兴,舍我其谁”的担当意识,“乡村振兴,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激发农民不甘人后、勇争一流的进取心和责任感,调动更多农民投身乡村振兴的大潮中。

鼓励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管理。乡村振兴,既要有自上而下的主动引导,也要有自下而上的积极参与。我们要始终牢记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于村内的公共事务,政府可以加强政策引导,但决不能包办代替。要鼓励和支持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管理,防止出现“政府热、百姓冷”“干部干、群众看”等怪现象。

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带动作用。对农民来说,身边的榜样真实鲜活,可亲可学。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培育和树立一批勤劳致富、奋发有为、艰苦奋斗、守望相助的农民先进典型,在让农民感到有地位、有荣誉、受尊重的同时,用榜样的力量影响人、鼓舞人、带动人,激发更多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我市职业教育优势和涉农教育培训体系作用,广泛开展实用性乡土人才培育,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强乡村名医名师等专业人才培训,着力发展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和产业带头人,培育一批乡村能工巧匠、致富能手。同时,大力推动返乡创业,促进人才回归、技术回归、资本回归,为乡村振兴注入新鲜血液。

农村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家园。因此,广大农民一定要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各项事业中,在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建设好属于自己的美好家园。  (济源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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