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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试行见索即付

2019-06-17 07:51文章来源:济源日报责任编辑:贾迪

济源网讯(济源日报记者 孔晨)记者昨日从我市住建部门获悉,日前我省公布并印发《工程保证保函基本要求(试行)》,对工程保证保函应具备的必要条款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我省将依法规范工程保证制度运行,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的需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工程保证保函基本要求(试行)》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采取见索即付,保函文本中应标明针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法和处置措施,关于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额为不超过主合同工程造价的2%,具体可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差异化管理要求执行。保证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保证有效期满尚未完成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的,保函自动延期至投保人完成支付后7天内止。

据了解,工程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见索即付保函是指担保人凭在保函有效期内提交符合保函条件的要求书及保函规定的任何其他单据,向受益人支付某一规定的或某一最大限额的付款承诺。推行农民工工资见索即付,可以尽量避免施工企业提出各种原因对抗索赔请求,有效确保农民工权益不因合同纠纷而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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