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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出台

2019-05-31 10:13:16文章来源:责任编辑:李鹏鹏

《济源市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出台 - 济源网数字报

济源网讯(济源日报记者 王会)记者5月28日从市工信委获悉,市政府近期下发了《济源市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2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分类完成就地改造、退城入园、转型转产或关闭退出任务,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据了解,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大且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功能分区的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是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工业布局、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和迫切任务。《方案》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依法依规,分类实施”“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市场运作,政策引导”“统筹兼顾,注重和谐”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确保搬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方案》,就地对标改造企业2019年上半年启动改造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退城入园企业2019年底前启动搬迁工作,中小型企业2022年底前完成,大型和特大型企业2025年底前完成;转型转产企业2019年上半年启动转型转产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关闭退出企业2020年底前完成关闭退出工作。

《方案》提出,要依法依规,分类实施,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科学确定搬迁改造方式。对可通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就地改造;对不能通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退城入园;对不愿意退城入园或无力搬迁的企业,可引导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原厂房、土地就地转型转产,或依法依规实行关闭退出。

《方案》明确了此次搬迁改造的六大重点任务,即组织摸底调查、编制“一企一策”、全面实施搬迁改造、强化环保安全管理、妥善化解各类风险、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提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强土地政策支持、落实职工安置政策等五项支持政策。

《方案》还要求,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奖惩措施等四项保障措施促进各项工作。 

(原标题:《济源市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出台 要求2022年底前分类完成搬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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