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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调整 个人最高可贷15万元

2019-04-04 09:59文章来源:济源网-济源晨报责任编辑:何岛

  济源网讯(济源晨报记者 董慧敏)近日,济源晨报记者从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了解到,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所变化,在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贷款额度、贴息要求、申请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从而促进市民自主创业就业。

  据了解,此次调整扩大了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创业人员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具备创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创业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创业、组织起来创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小微企业包括: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没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此次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也有所提升,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个人申请最高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1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5万元。对合伙创业、组织起来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5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150万元。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中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组织起来创业担保贷款)的规定是: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其他贷款,财政部门给予2年(第1年、第2年)全额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除申请人及其配偶外有带动就业人员)、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市民可到经营地人社服务站、经营地人社服务所、邮储银行沁园支行服务大厅、济源农商银行沁园支行服务大厅进行申请办理。此外,对于符合合伙创业、组织创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可到经营地人社服务所、邮储银行沁园支行服务大厅、济源农商银行沁园支行服务大厅持相关资料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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