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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张天炮:解决民间纠纷 维护妇女权益

2019-04-04 10:00:22文章来源:济源网-济源晨报责任编辑:何岛

张天炮(图右)正在进行调解工作

  张天炮是承留镇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他耐心细致地调解每一起矛盾纠纷,维护好妇女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权益,同时也能有效调解其他涉及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近2年来,张天炮调解了不少矛盾,其中10余起妇女权益纠纷案的成功化解令他颇为满意,受到社会各界肯定。

  技术员“退而不休” 成“人民调解员”

  张天炮原是承留镇的一名农业技术员,于2010年正式退休。他在2016年被聘为承留镇专职人民调解员,主要负责调解居民的矛盾纠纷。这里的矛盾纠纷主要包括赡养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经济纠纷等。一年下来,张天炮和搭档赵旺全要调解六七十起案件。

  “因为经济发展较快,现在民间纠纷也比较多。”张天炮告诉记者,他调解的民间纠纷多是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问题。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后,由于各村管理方式的差异,农村妇女在出嫁、招婿、离婚、丧偶等过程中集体成员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调解民间纠纷工作中,我们发现妇女权益的案件调解难度最大,类型也较为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家庭婚姻纠纷,二是家庭暴力纠纷,三是丧偶妇女财产纠纷,四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纠纷。”张天炮介绍,“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离婚以后只要没有离家,还在原地村住生活的,都应按本组居民待遇。可是有的居民组认为离婚了就应该走,取消了妇女的分配资格。第二种情况是出嫁姑娘,不管户口是否迁走,都取消了土地承包资格。第三种是本村姑娘出嫁以后离婚没地方去,又把户口转到娘家,娘家不收也造成了矛盾纠纷。”

  2019年,在我市召开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表彰大会上,张天炮被评为“济源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并做典型发言。

  懂民情接地气 普法宣传入民心

  王某是南杜村村民,与丈夫离婚后,一双儿女由男方抚养,她便把自己的责任田给了男方,产生的效益作为儿女抚养费。2012年,王某的土地分配资格被取消,村里实施土地流转的钱,她拿不到了。2017年,王某因患病双眼几乎失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她找到了市司法局承留司法所申请调解。时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张天炮一接手案件,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多次进村入户调查,寻找案件症结,对症下药。

  张天炮在这次调解过程中,注重运用法律进行宣传教育,不断向村民讲解有关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他还把有关法律条文打印成册,组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学习,让大家认识到任何事情都要依法办事,不能侵权。最终,这起矛盾纠纷得到了很好的化解,王某也拿到了2年的土地分配款。

  张天炮认为,在调解过程中,要注重法、理、情的有效结合,以法调解、以理劝解、以情化解。

  善学善思善总结 早化解早和谐

  “老牛明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是张天炮的内心写照。他认为,作为一名调解员,要不断学习,不管是法律法规,还是案例分析,都要广泛涉猎才有助于日常的调解工作。在采访过程中,济源晨报记者看到了张天炮的2本笔记本,上面记载了他日常学习的笔记。

  “这是201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准则》。比如说人民调解的性质和原则效力以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都需在调解过程中给当事人讲明白、讲清楚。”张天炮在调解工作中,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法宝,例如“三勤快”,即腿要勤、嘴要勤、脑要勤。“要‘三勤快’,也要融入‘三结合’。一是和村里结合,村里了解的情况比我们了解的更扎实、更充分;第二个是要和市信访局结合,尽可能多的了解情况,使群众诉求得到解决;三是要和司法部门结合,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政策。”张天炮说。

  “干一行,爱一行。”张天炮告诉济源晨报记者,在调解过程中,遇到过不少困难和挫折,他认为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调解好每一起矛盾纠纷,维护好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成功当事人心里高兴,我们心里也高兴。每次当事人握着我们的手说‘谢谢’的时候,都是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我们要把妇女维权工作进一步做扎实深入,使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化解,尽自己所能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使妇女得到应有的权利。”张天炮说。(陈玉娟 济源晨报记者 王志斌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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