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济源人 > 社会民生 > 正文

济源出台办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2019-01-29 10:54:35文章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何岛

  济源网讯(济源日报记者 李珊珊) 1月28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我市出台了《济源市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指出,若市民发现无证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人员,可及时举报,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举报人可匿名举报,但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及相关情况。不提供本人联系方式,无法找到举报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举报人也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举报。举报电话:市安监局6633878、市公安局110。

  若举报人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对举报无证生产行为的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次;对举报无证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烟花爆竹数量在5箱(不满一箱的不计入整箱)以上10箱以下的奖励人民币500元,10箱以上50箱以下的奖励人民币1500元,50箱以上100箱以下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100箱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最高奖励金额人民币5000元。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