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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8-12-07 09:20文章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何岛

  济源网讯(济源日报记者 孔晨)12月6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人的联合惩戒,近日,省人社厅公布了《河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细则明确要求,本月起,拖欠劳动者工资8000元超3个月,用人单位将被列入全省欠薪“黑名单”。


  据了解,细则规定,对于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4万元以上的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这两类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自人社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此外,包括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也将一并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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