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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医保扶贫再保障 健康扶贫暖人心

2018-11-01 10:36:10文章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何岛

  济源网讯(济源日报记者史方方 通讯员赵科)“前几天我收到了医疗保险再次补助的16031元,真是给我的生活减轻了不少负担。感谢政府的好政策,让我们能够看得起病。”近日,家住大峪镇林仙村的曹见丰谈起享受到的困难群众“医保扶贫再保障”政策时高兴地说。

  今年3月份以来,曹见丰因病在市人民医院住院5次,累计花费了7.8万元,已经报销了5万余元。根据困难群众“医保扶贫再保障”政策,10月22日,他又收到了1.6031万元的报销款。

  困难群众医疗保险工作是我市推进脱贫攻坚、实现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最近,我市在此前一系列困难群众医保政策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医保扶贫再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及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可以再次报销。其中,在镇级卫生院住院的,剩余部分实行全额报销;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剩余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比例报销;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剩余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比例报销。

  另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及民政医疗救助后,剩余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也可以再次报销。其中,在镇级卫生院住院的,剩余部分实行全额报销;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剩余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报销;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剩余超过15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报销。

  据介绍,困难群众“医保扶贫再保障”政策的出台是我市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的问题。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115人次享受到了“医保扶贫再保障”政策的相关待遇,支付金额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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