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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分配政策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2018-10-23 08:26文章来源:济源网-济源日报责任编辑:何岛

  济源网讯(济源日报记者 武迪)今年以来,我市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认真落实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

  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奖励金额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100%。今年9月,河南大学纳米材料中试基地转让给海博瑞的高性能纳米二氧化硅研究成果,转让总金额300万元,其中的90%即270万元奖励给了其研发团队。在9月6日举行的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庆祝第34个教师节表彰大会上,5名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领取了科研奖金。


  我市还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出台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和单位权益的条件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并取得报酬;允许和鼓励科技人员经单位同意,离岗创办企业;允许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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