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济源人 > 基层一线 > 局委新闻 > 正文

我市启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18-09-28 18:13:07文章来源:济源晨报责任编辑:何岛

时下,网络订餐越来越普遍,打开手机APP,动动手指,美食就会送上门,然而,在网络订餐日趋火热的同时,随之而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备受大家关注。线上线下同餐不同质、外卖食品里有异物等食品安全问题屡遭曝光。网络餐饮时代,人们在享受快捷、便利的同时,如何能够吃得放心?近日,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市民安全用餐。

济源晨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从2018年9月20日起,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旨在进一步摸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底数;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订餐违法违规行为,取缔无证入网餐饮单位,治理入网餐饮单位脏乱差现象,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网络订餐服务健康发展。

这次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摸排登记阶段(9月30日前)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网络排查、现场检查等方式,摸清辖区内第三方平台以及自建订餐网站的餐饮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对其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检查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15日)

针对摸排阶段的基本数据,组织对辖区内入网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清查,查找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严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第三方平台,市食药监局决定从四方面整治:一是应当建立入网餐饮单位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送餐管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公开。二是应建立入网准入机制,审查入网餐饮单位经营资格,对不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拒绝进入平台。三是应当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建立档案,记录其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四是鼓励第三方平台与入网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管理合同(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对于入网餐饮单位,市食药监局也是从三方面整治:一是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并严格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应与自身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二是对有证的入网餐饮单位,检查其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负荷经营,要求其加强软硬件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经营;三是对前期已入网的无证入网餐饮单位,依法严厉查处,坚决禁止无实体店铺、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单位入网。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入网餐饮单位存在无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发现第三方平台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前期已经约谈并责令其改正,但检查中仍发现较多违法行为的,从重实施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巩固规范阶段

(11月16日至11月25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辖区网络订餐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的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市食药监局将把网络订餐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消费者在网络订餐过程中,一旦发现自己订购的餐饮食品受到了污染,或者有其他方面食品安全的问题,可以拨打我们的食品药品投诉热线12331,向我们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有案必查,给广大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记者 王志斌)

(原标题:我市启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让外卖吃得更放心)

回顶部